电脑是现今人们日常生活、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物品,但消费者因购买电脑产生的纠纷却时有发生。扬州市江都区消协近日就接到一起此类消费投诉。
消费者江先生称,自己刚买一个月的电脑总是出现问题,跟商家反映后仍没有解决,现在他要求商家更换或者退货,商家不予理睬。接到投诉后,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了核查,经调查江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。消协人员跟商家宣讲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: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、计算机、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责任。在消协人员的努力下,商家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,愿意给江先生作退货退款处理,江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
对此,扬州市江都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脑时做到以下几点:
一、要选择信誉、口碑、服务好的商家,货比三家不吃亏;
二、要考察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,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日后的保养和维修;
三、一定要索要相关凭证并保管好,以便日后维权。当遇到权益受损时,要及时向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,及时维权。(王璐瑶)